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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7章(第1页)

因为温氏这突如其来的早产,很是打乱了家里的日常活计。不过好在老朱家的人多,每个都是手脚麻利的,因此不多会儿,家里就又恢复了正常。包括先前温氏那屋里弄脏的褥子衣服什么的,也都被年岁最小的牛氏用个大木盆装好了,端出去找地方洗了。

“大哥呢?”王香芹帮着收拾了一通,眼看差不多了,洗干净手又回屋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这才去了温氏那屋,问正坐在床沿边上抱着孩子哄着的宁氏。

“谁知道呢?好像娘让他去喊稳婆,然后我就不知道了,忙都忙不过来,谁管他去哪儿了。”宁氏怀里抱着刚出生才小半天的孩子,面上虽有些不耐烦,不过动作还是极为轻柔的,又道,“这孩子太小了,大嫂也是的,生完孩子跑啥跑,就不能老老实实待在屋里看孩子吗?”

闻言,王香芹也跟着凑了过来,她其实没见过刚出生的小孩儿,在她的想象中,小婴儿应该是跟那影视作品中的那样,白白嫩嫩又肥嘟嘟的。结果现实根本就不是这样的,宁氏怀里的小婴儿又瘦又小,皮肤通红,这会儿正咧着嘴小声的哭着。之所以是小声哭,绝不是因为孩子乖巧,而是力气不足,看她的表情已经是哭得嘶声力竭了,实际上的哭声微弱得要命。

又隔了一会儿,朱母回来了,进门瞧了瞧,喊宁氏把孩子抱到她那屋去。宁氏倒是依言照办了,只是一脸的莫名其妙:“娘养着?可孩子不是要喝奶吗?”

朱母一脸的恼怒和不耐烦,她知道是怎么回事就好了。方才她追上去找温氏,温氏直接将她拦在了鸡舍外头,直说养鸡太忙太累了,没空看孩子。还说横竖是个丫头片子,随便养着就成了,真要是捱不过去,那也是她的命。

平心而论,朱母其实也不怎么喜欢小姑娘,可不喜欢是不喜欢,这跟撂在一旁不管不顾能一样?眼见温氏摆明了不管,朱母心里相当得不痛快,连带对宁氏都没了好气,只让她听话把孩子放她屋里后,随后就将所有的儿媳妇轰了出去。

“堵这儿干啥呢?该干啥就干啥去!”

见宁氏和田氏都缩了脑袋,王香芹迟疑了一下,到底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娘,大嫂她不用坐月子吗?以前我娘家嫂子也是没坐满一个月,可好歹在屋里歇了半个月。”

“她不坐月子我有啥法子?把她捆起来绑到床上?”朱母的耐心彻底告罄,“你管好猪舍就成,宁氏你也是,老实干活,过几天把烧烤摊儿再支起来!”

田氏是一如既往的没存在感,朱母连话都没有跟她说,就回屋照看孩子去了。

妯娌几个也是无奈,只能依着吩咐去做自己的事情。宁氏还有些不大放心刚才离开去洗脏衣服被褥的牛氏,生怕牛氏一回来就撞火山口了,忙说自己去河边提醒她一声。

很快,几人也就散开了,王香芹转身就回了自己的猪舍,只是脑海里却全是方才的情形。

她是知道古代同现代是不一样的,不可能做到像她上辈子那般对产妇精心照顾,事实上就算是她上辈子,也一样存在月子里受气受罪落下病根的事情。可就算这样,温氏的反应还是大大的超出了她的预料,让她的三观遭受了强烈的冲击。

以往只听说过产后抑郁症,难不成这个世界上还存在产后狂躁症?

左思右想也没想通这里面的逻辑,王香芹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只点开系统面板查看任务。先前听到隔壁的动静,她撂下一堆事情就跑了,眼下还得将方才未完成的事情继上,日常任务也得一并都清了。

……

秋收时节真可谓是一整年最忙碌的日子了,哪怕老朱家这边,因为地里的庄稼比别家的要早熟好几日,提前将大部分的工作完成了。可别忘了,早先他们是跟长房和隔房借了不少人手的,人家先帮他们将庄稼都收割了,自家事后肯定是要还上的。

整个老朱家,朱父和六郎没去帮忙,只留在自家地头上做一些收尾的工作。大郎本来是要去的,可这不是被鸡舍的事情绊住了吗?也就没过去。早先他匆忙去喊了稳婆过来,之后就一直蹲在院坝的角落里,抱着脑袋不知道在想什么,等屋里传出母女平安的消息后,他这才起身回了鸡舍。

其实,当朱母追着温氏过来时,大郎人就在鸡舍里面。只是等大郎听着声音出来时,朱母已经被温氏气跑了。

“娘她……”

“大郎,我知道我刚才那番话太不客气了,可这会儿我也没其他法子了,要是叫娘走到里头看到这样子,我能被她骂死!行了行了,咱俩先把这些鸡卖掉,要赔罪也是以后的事儿了。”温氏难道不怕得罪朱母吗?本来俩人的关系就不好,经了这一遭,只怕回头有的是苦头吃。可她又能怎么办呢?养鸡场巨大的损失就摆在眼前,占据了她所有的心绪,让她没办法去考虑别的问题。

朱大郎仔细一想,也是这个理,毕竟鸡舍的事情太紧急了,别的都可以缓缓的。

见他没说话,温氏就知道他是默认了自己的办法,赶紧又道:“二弟妹不肯买咱们的鸡,我都给她便宜了那么多都不成,那看来是真的不成了。”

假意推脱乘机压价和真心实意的拒绝是截然不同的,反正就温氏看来,宁氏那头的路是肯定被堵住了,这要是眼下时间还有多,她兴许还会再去试试看。可问题就在于,时间太紧迫了,她完全没可能在宁氏这头慢慢的磨叽了。

当下,温氏直接放弃了宁氏那条路,并在瞬间做出了决断:“我跟你一起去石门镇,先从最近的地方开始,问问他们要不要鸡肉,我们可以帮着杀好了褪完毛,直接卖给他们白条鸡。省时省力,价格还不贵,他们肯定乐意的。”

“咱们帮着……”

“不帮着收拾干净了,人家一看到咱们鸡这情况,谁还愿意掏钱买?行了行了,你赶紧跟我走,这档口想借车都借不到,咱们俩走快一些,先问问看,要是石门镇上能成,别的镇子也成。”

温氏不耐烦的上前锁了鸡舍的门,还仔细检查了门窗是否关严实,又将养的两条土狗栓在了门口,这才唤大郎一起走。从他们村子出发,哪怕去是距离最近的石门镇,也要走上蛮久的路,有什么话路上说不成吗?非要堵在鸡舍里耽搁时间。

一路上,温氏也确实没闲着,原先她只有一个粗劣的想法,这会儿边同大郎说着心里的盘算,边慢慢的完善了想法。

在最初得知鸡出事时,温氏只想着要迅速脱手,第一个想法就是降价便宜卖出去。结果已经摆在眼前了,宁氏压根就不收,哪怕她已经赔本卖了,最后还是没成。

这条路走不通那就换一条路,温氏仔细盘算了一番,觉得降价确实不可行。老话不是说了吗?便宜没好货,自己主动提出降价,不是明摆着鸡出了问题吗?关键是,真要是降价了,小幅度的肯定没用,而大幅度的降价,那回头哪怕将所有的鸡都卖掉了,她不还是会亏本?还是严重的亏本。当然,不卖更不可能,那就变成血本无归了。

“……你等下不要说话,就听我跟人家说,然后记在心里学着点儿,回头还要你出去送货的。”

快到石门镇时,温氏已经将计划做得很周详了,她只是不太放心大郎,可事态紧急,她也只能多叮嘱两句后就被迫赶鸭子上架了。

幸好,一切顺利。

温氏最初找的是镇上的酒楼饭馆,这段时日因为乡下地头秋收的缘故,镇上的人都变少了。不过,对于酒楼饭馆来说,乡下人本来就不是他们的消费主力,因此生意还是跟以前差不多,对于温氏提出卖白条鸡的想法,也只是微微一愣,随即却是大喜。

在大郎看来,温氏这做法有些不地道,哪有病鸡卖好鸡一样的钱?可在酒楼饭馆看来,卖的是一样的钱其实就已经是赚了的。要知道,白条鸡是杀好褪毛洗净的鸡,每斤的售价却跟毛鸡一个样,不是占便宜又是什么呢?哪怕私心觉得温氏有毛病,干嘛给自己添麻烦呢?可对此温氏也是有说法的,只道家里急等着钱用,偏生除了那么多鸡外,没别的可卖的,只能受点罪把鸡收拾出来换钱。

一家家的推销过去,温氏费尽口舌总算推销出去了一百来只鸡,偏石门镇也就那么大,这个数量看来是极限了。

“咱们这就回家杀鸡去,明个儿一早你就给人送来。记得送完了鸡也不要直接回家,去旁边几个镇子问问看。方才我说的话你都记住了?我没力气跟你跑那么多地,就待在鸡舍那头杀鸡褪毛,能不能卖出去就看你的了。”

朱大郎头都大了,哪怕他算是全家里头比较能说的,那也是建立在弟弟们都少言寡语的前提下。说实话,要他挨家挨户的上门推销白条鸡,简直比抢收那几天还痛苦,偏生眼下没别的法子了,他总不能让刚生完孩子的媳妇顶着烈日到处跑吗?

没办法,大郎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又见温氏脸色难看得很,索性弯腰将温氏背了起来,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家里赶去。等他们匆匆赶回家时,早已是华灯初上之时了。

饭菜倒还是有的,五郎媳妇牛氏一直守在灶屋里,趁着眼下有空,又做了些干饼子,及至听到外头的动静,忙将还热在锅里的饭菜端了出来搁在了灶台上,探出头唤人:“大哥大嫂,你们来灶屋吃?还是我给你们送房里去?”

温氏趴在大郎背后,她原本就是强撑着一口气的,这会儿只觉得浑身都快散架了,压根就没胃口吃东西。大郎虽没看到她的表情,可略想想也猜到了一些,忙对牛氏道:“麻烦五弟妹了,帮我们端到屋里去吧。”

牛氏依言照办了,末了还道碗筷不用洗,吃完给放到窗台下,她看到了会收起来的。

对于温氏来说,漫长的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可对于家里其他人来说,尤其是全天都在长房那头忙活二郎他们几个来说,简直就像是错过了一整个世纪。有些话,他们吃晚饭时就想问了,可各自的媳妇一直在冲他们挤眉弄眼,像宁氏这样的,直接就上手掐腰间软肉了,因此这天的晚饭桌上格外得安静,只是一吃完饭,就赶紧出了堂屋询问情况去了。

温氏和大郎回来的动静,自然也瞒不过其他人,不过已经知道了个大概的几兄弟都没出来,都知趣的当了个贴心弟弟。

所有人都认为温氏和大郎是极度重男轻女的人,要不怎么会连看都懒得看一眼刚出生的闺女呢?又想着眼下刚出生的小婴儿是由朱母照看着的,也没人觉得不放心,加上累了一天,都心大的睡去了。

别人能睡着,温氏却真的不能。

尽管身子骨已经疲惫到了极点,她还是彻夜难眠,感觉好像已经睡着了,又猛的惊醒了,随后又累到极致沉沉的睡过去了,没过多久又醒来了。温氏知道这是什么情况,就是典型的心里揣着事儿睡不安稳,哪怕她跟石门镇上的人说了百来只的订单,可她养的鸡太多太多了,仅仅卖出去百来只根本就不够。更可怕的是,鸡的病情在加重,要是再不快些,她就完了。

次日,外头的天色还是黑的,温氏就拽着大郎起身了。

没敢在家里烧水洗漱,甚至连吃饭都不敢,生怕动静到了吵醒了家里人。温氏和大郎只匆匆的走了,横竖鸡舍那边家舍还是齐全的,凑合的喝口水煮点蛋吃,眼下明摆着最忙碌的极端还在后头,平日里节俭惯了的温氏也顾不得了,吃肯定是要吃的,还得多煮几个蛋给大郎揣兜里,方便他边走边吃,或者回头饿了垫一口。

等天微微亮时,俩口子已经烧好水开始杀鸡了。

乡下地头很多人都会杀鸡,大郎就别说了,他连猪都会杀。温氏会倒是会,只是原先还未出嫁时,她是属于在一旁打下手的,等出嫁后,家里男丁多,像杀鸡这种活儿都是大郎他们帮忙的,因为温氏刚开始杀时,很是不利索。大郎心疼她,就让她去生火烧水,却被拒绝了。

“等下你出门了,剩下的鸡不得我杀?行了,你有空就多教教我,眼下不是矫情的时候。”

温氏行动力本来就强,又被这一大堆的事情逼着,加上本来就会只是不熟练而已,没多久她的手速就提起来了。等收拾出一挑担的白条鸡后,大郎挑着担子急急离开时,温氏已经动作娴熟到好似从小做这个一般。

非但动作娴熟,她脑子还挺灵光的,寻了几个竹竿子,就跟以往在院坝上搭晒衣杆一样,直接在鸡舍前头弄了个类似的。只不过,她弄这个可不是为了晾晒衣服被子,而是为了挂鸡……

两根竹竿子戳在地上,再在中间绑上一根竹竿子,然后是搓几根长短适合的麻绳,将抹了脖子的鸡,头朝下,爪子绑到竿子上,最后在底下搁一个大木盆,任由鸡滴答滴答的往木盆子里滴血。

杀鸡时,鸡血是必须要放干净的,要不然血液凝固在肉里头,会导致口感变差。这活蹦乱跳的鸡尚且如此,蔫巴巴的病鸡就更不用说了。温氏可不敢偷懒,起码放血这一块是丁点儿不敢的。等鸡身上的血流尽了,到烫鸡毛时,她倒是松懈了不少,直接拎着鸡头,把鸡往滚烫的沸水里摁,泡上一会儿就开始粗暴的拔毛,这么一来鸡毛是绝对拔不干净的,那也无所谓,她会拿灶眼的柴禾胡乱的烫一圈,只要表面上看着干净了就成。最后当然是开膛破肚了,将内脏掏出来放到另外的盆里,先搁着回头再说,这档口就算她再抠门,也没办法关注这些细节了。

这干活前,温氏倒是煮了不少鸡蛋,除了给大郎带走了一些,剩下的就搁在土灶旁边,她也不嫌噎得慌,硬是吃了好几个。等活儿上手后,她就顾不得这些了,尤其在越来越娴熟以后,她整个人就跟疯魔了一般,一门心思的杀鸡放血褪毛开膛破肚。

当机械性的工作做了无数次后,那些动作就是深深的烙印在人的脑海里。到了后面,温氏整个人都是放空的,全凭本能在杀鸡。

按说,就算是再怎么简单的动作,也不会在这般短的时间内形成肌肉记忆,可温氏这不是特例吗?从得知鸡生病到现在,短短几天时间里,她的心路历程简直堪比王香芹上辈子坐的过山车,甚至是蹦极一般,毕竟中间她还抽空生了个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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