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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页)

(TBC)

作家的话:

☆、《朝秦暮楚》23

-更文

能上岸的海水像一块末端绣上一层白色蕾丝的蓝布,覆在脚背上,丝一般油滑,退潮时,白沫失去生机,好似那些客人的性器射出来的脏东西,过後,总带来无边的空虚。理论上精液是一种蕴含无限生机与可能性的东西,只要它进入女人体里,很可能会与卵子孕育新生命。可是,新生命必然是希望的种子吗?他不期然想起几个星期前,那宗儿子伙同朋友杀死自己的父母再分尸的案件。那儿子的母亲在许多年前,必然曾一脸温婉地抚摸肚皮,幻想日後孩子有何成就;那儿子的父亲或许给儿子买过玩具兵器玩具枪炮,无想过他朝一日,儿子会用真家伙来将他们送入地狱。

这些白色却不纯洁的东西也进入过秦招体内。第一次,他神智未清,一下子想不通股间那些东西是什麽,以为自己失禁;第二次,他夹紧双腿,收缩括约肌,不想让那些污秽的体液流出来;第三次……

想不起第三次。可能因为已经习惯,不再有任何特别感觉,正如你在运动後流汗,也不会有什麽羞耻或高兴或难过的感觉。只是体液。将一切事物都非感情化後,眼泪精液呕吐物汗水屎尿……一切自身体流出来的东西,原来,不过是某种体液,只是人喜欢为这些东西冠上各种情感与意义 :浪漫淫秽肮脏臭。

想太多,为自己设定太多不能越过的界线,逐渐封入死局,半步不能移,人总是反覆做这种事。

脚踝浸入海水的短短几秒里,秦招感到一阵身心圆满,想让身体更多部分接触到海水,不禁行前几步,可是水很快就退去,唯有呆立在沙滩上,等待下一波海水来袭。不知过了几耐,膝盖至小腿一阵发麻僵硬,他缓缓蹲下来,又要小心别让裤子碰到海水,结果半蹲下来更辛苦,就乾脆维持站立姿势,挺直腰板,面对碧海,迎来一阵轻柔的海风,今天流过的汗都随之挥发了。

秦招行了几步,发现一枚拳头大的表面巖巉的海螺壳深陷入泥沙,未及细看,一个浪卷过来,水退後已见那枚螺壳的四分三都露出来,再有一个浪卷过来,海水里,那校看似沉重的螺壳飘盪无依,似是炫耀它重获自由,秦招又想握著那螺壳,但见它表面像腐朽的骨头般,心有畏怯,终於眼巴巴的看著它,走了。

秦招行了几步,海水很浅,他踏步也感觉不到水的阻力,这时看见距离五步之遥的海水中飘浮著一尾手掌长度的鱼。灰白色的,黯淡的鱼身失去生命力,眼珠好似得了白内障的病人,鱼嘴张著不懂闭口,细看还见到极细小的锯齿。他心内一震,因海水的浮动令鱼尸与他的脚愈来愈接近,便行快几步。

秦招急速地行了几步,第一件事是低头顾盼,只见泥沙上有一条贝壳蚬壳如垃圾所织成的长带,刚好落在海水拍岸时所能延展的最远距离,故容易留下这些固体的海洋垃圾,而形成一条贴近海岸线的带环。

秦招轻松地行了几步,发觉天暗下来。没有手机,不知现在几点。又没有手表,买了人生第一部手机後就再也没用过手表,都忘了自己原先的那只手表是什麽款式。银表带?布的?皮革?表面有十二个或六个四个数字?是白色棕色蓝色绿色还是橙色?不是秦招不想记得那只手表,而是他真的想不起那只曾经连续几年、每日戴在左手腕的手表长什麽样子。原来忘记是不需刻意对自己讲「我要忘记它」,当你对自己说这句话时,你就变相提醒自己它或他的存在。忘记,代表那回事变得不再重要,不再为它为心思,无形将它驱逐於脑袋之外。鱼尸在六七步以外的海水中浮沉,离他很远。

秦招又行了几步,不意低头望海水是什麽颜色,却又见到那一尾不肯放过他的鱼尸借著海水的流动,看似随波逐流的,却几乎要贴近他的脚。他跳开一步,疑惑取代厌恶,是鱼尸要纠缠他,抑或他不知不觉地走近鱼尸?还是他与鱼尸间有种缘分,使他们无心之下三番四次地见面?

缘分呐。

(TBC)

☆、《朝秦暮楚》24

-更文

秦招避债似的远离海水,此时天由清亮的浅蓝变成彷佛下雨後的水蓝,天底下一切东西难免被染成一片蓝。秦招在天底下伸出手臂,青色的血管使他想起蓝血人。海滩上每个人的脸上染了蓝,不由得显出忧郁的颜色,被动。秦招走回去原来的位置,见楚暮仰卧沙上,胸膛平缓有致地起伏,嘴微张著,眼镜被他捏在手里,手则软皮条似的搁在腰上。可他在睡梦中还记得要看管物品,脑後枕著那盒iPad之馀一脚压著一包零食,左手揽著秦招的斜肩袋。

想笑,并且真的笑出来,笑出来之後又不觉得有何可笑。

可能因为刚才试著蹲起来时,裤子就被海水打湿一部分,故现在秦招不再拘泥卫生问题,拎起楚暮脱在沙上的T恤,两手掂著袖子用力扬了十几下,等衫上的沙掉得七七八八,才披回去楚暮上身,为他挡一下海风。然後自己一屁股坐在沙上,最多一阵拍一拍裤子。

楚暮感受到身边多出来的一份重量,才睁开眼,打了个大呵欠,迷糊地摸索身上的T恤,口齿不清:「现在几点?」

「我也不清楚,没手表又没手机在身上。」

「是但啦。」楚暮以较乾净的手背揩了揩脸颊。他穿上T恤,未几又脱下来,嫌衫上有沙粒的触感,一穿起来还真固是「芒刺在背」。卷起T恤便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腰挺得胸膛也倾前,又朝天踢一下腿,活动筋骨,秦招看了,发现楚暮的腰肢坚韧得来,柔软度也好。

「走啦。我肚饿。」楚暮架上眼镜,看了秦招一眼,垂著眼,俯身拾起那盒他觉得是朱古力的礼物,拍拍盒上的沙。秦招抄起袋便走。没走了两三步,屁股被人拍了几下,如同电击似的使他全身一震,秦招猛地转过身来,也见楚暮一脸惊诧,楚暮举起双手,支支吾吾:「我、我见你一裤子沙,便替你拍拍……没想过你这麽大反应,又见大家都系男人……」

秦招又背向楚暮,说:「我本来在想事情,突然被人一拍,才吓了一跳。我平时并不会这样。」

「哦,我也猜到。你穿黑色裤子,一沾了沙就很明显,还有一点点你自己拍吧。我俩这副身世,」楚暮指著自己半裸的上身跟一裤子沙与海水迹的秦招,说:「看来也只能去食车仔面或踎大排档。这样吧,搭车出市区,有一档车仔面很好食,小学时我们常去的那档。」

「我们会一齐食晚饭?」

「你不饿吗?不过你想回家吃也可以。」

「没有,我也饿。一齐食啦。」秦招又说:「对了,你刚才做什麽梦?见你睡得这麽安祥。」

「好安祥吗?」

「安祥到好似死了那般。」秦招开玩笑说。

「是啊,死了,多安祥呢……」楚暮逼两手空空的秦招拿一袋零食,用T恤包起那盒他想是朱古力的礼物,一手搭在秦招的肩膊,疲累地挤出笑容,走向巴士站。

(FIN)

☆、《朝秦暮楚》25

-更文

5

I

这是一份无价的礼物。无价这个词可以高尚,也能低贱:世上独一无二的某颗钻石,是无价;飘浮在空间中,无形无色无味的空气,也大多是无价。而这一封信之所以无价,在於秦招无法准确衡量它的价值。

以物料来衡量的话,可以很简单:这是最常见的一种纸信封,长方形白色底,四边镶了一转蓝红白相间的花边,右上角有一处打印出来的邮印,是供人贴邮票的位置,然而写信人是亲手把信交到收信人手里,故信封上连邮票也没有这一种信封十蚊一包,一包有十五个,所以一个信封价值$0.67港元,一元也不够。信纸吗?秦招握著这封信,在中间拗了一记,厚度比一张折起来的硬卡纸更厚,估计大约由至少四张信纸对摺而成。一叠信纸秦招未有拆信,不能从纸质去估计信纸的价钱。

关於信纸的价钱,有两个设想:一,依写信人吝啬的个性,大概只会买那些方便逐页撕出、白底蓝线的单行本,秦招儿时跟他逛书局时曾见过,五十页纸的单行本,那时价值十八元,事隔多年,算作三十元好了,又假设这信封里果真有四张这样的信纸,则这封信的信封连信纸合起来,还值不了港币五元;二,依写信人贪求就手、大而化之的个性,这信纸更大可能是他拿中学时用剩的单行本,撕几页出来便权当是信纸,这样一算,价值比前一种假设还更低。

写信用的墨水呢?即使写十页纸也用不完一管墨水笔写信人惯用那种0.7mm黑色墨芯的墨水笔,甚至不是文具店常卖的日本货,而不过是摆在街市前的街坊摊里,那种十元就有五枝的墨水笔。那种笔尽管便宜,却比一般日本货要坚强,掉到地下五六次也不会断墨,而日本货呢,「一次意外足以致命」,笔跌过一次,就不能用了。但这种笔的坏处是消耗得快,写一封这样的信,大概用去半枝笔的墨水了。

整合起来,单以材料去计算秦招手里这封信的最大价值,公式是:$0.67+(3050x4)+$1=$4.07。

但这个计算方式有个致命伤:忽略了机会成本。机会成本的概念很简单,只要有读过中四五经济科的人也知道:简单而言是计算你在做这件事所付出的代价,包括你能够在这个时间所能做的其他事所生产出来的最大值。比如说,在秦招与楚暮过生日的那天就是昨天秦招本来能够去陪一个叫做「标爷」的客人,那客人每次花在秦招身上的钱少说也有两万元,则昨天秦招与楚暮过生日的机会成本,就价值两万了。

在写信人为秦招写这封信时,他本来还能够做什麽事?或许本来他能用那些时间去为一个学生补习两小时然後取得二百元的人工;或许他能用那些时间为同学写一份论文然後收取五百元的费用;或许那时他能用那些时间去陪女朋友出外然後赚得一个吻或者更……

可是写信人有情人吗?

秦招思及此便打个突,旋即想:他提过自己每逢星期六日便朝九晚十地为不同学生补习,这样一来,哪来时间去陪伴情人?不不,或者写信人的情人是系内人,则他们天天见面,又何须在星期六日约会?可是开学一星期有多,秦招也没见过他身边有亲密女性。不不,若他是个同志呢?没可能,他身上并没有那种气息,应该说他是一个与浪漫、爱情、幻想无半点关系的人,写信人楚暮架著一副眼镜,带著个沉甸甸的黑色背包,左胁下夹了本书,一静下来就读,直至看见系内熟悉的朋友,他才合上书,或者用垂在身侧的手托著,或者又夹回胁下,笑看著朋友。

可是这样的一个人,却选择给秦招写了一封信。

每一个人的童年尤其是秦招他们这一代必定曾经与信为伴。小学时,大家都爱写信,尤其是女孩子。每个女孩至少有三个笔友,每天一上学,入到课室就搁下书包,拿著一封封信奔往不同班别去派信,不知是来上学还是当邮差。而像秦招与楚暮这种男孩子,就很少写信,他们今是给对方送过生日卡。

年纪轻,根本没零用钱在手。秦招家里是有几个钱的,但他年幼时,父母为免他养成挥霍的习惯,每月只给他少量零用钱,当然後来随著长大,零用钱也渐变丰厚。但楚暮不同,家里除了他之外还有别的孩子,故此年幼的楚暮每月还不知有没有五十元零用钱。在物资紧绌的情况下,送上生日卡的楚暮也就值得原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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